污水处理厂可能发生的进水水质异常情况包括:①由于工业废水违规排入,或进水量长时间不足,突然恢复大量供应时引起的管道内沉积污染物超量涌入污水处理厂,造成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②因连续不断的强降雨引起的进水水质异常低的情况;③由于污水处理厂本身后续构筑物排空,导致大量沉积物回流至进水口引发的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 1、启动条件 根据以上3点的分析,可见《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在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已一直处于启用状态。 2、汇报制度 汇报制度可划分为日常定期汇报和事故实时汇报。 日常定期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如环保局)报表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生产技术主管定期向上述各单位汇报日常生产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环境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上述各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事故实时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处置方法、事故处理进度、处置结果分别撰写或统一撰写报告,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阐述事故详情,备案备查。事故发生应立即电话或短信通知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随后形成书面报告后,将报告送至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文件送达签收,并向总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3、应急响应 1.事故报警 ①在进水口安装在线PH探头、在线COD监测仪进行24小时监控,运行班人员每隔2小时到进水口巡检1次,如发现PH数据异常小或异常大、COD数值异常大,进水有明显的刺鼻、难闻气味,或进水颜色明显发青、发黄,均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②当进水COD数值异常小,或进水颜色、气味与出水无异时,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③因排空后续构筑物时回流的大量沉积物过多,超过系统可承受的负荷,严重冲击生化系统时,需及时报警。 2.处理措施 ①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时 必须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首先要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检、拍摄照片或保存异常证据,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2)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2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水质异常情况,并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和工艺,尽可能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3)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5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等待指令,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打开节制闸,停止进水。 4)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白分白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立即停止进水。 5)以上水质超标情况,必须在发现超标或停止进水的同时,封存当时进水水样,留待管理部门进行解决 ②当突发或短时间进水水质超标时 首先应减少进水量,并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充分发挥污水厂所具有的能力,挖掘设施、工艺、设备的潜力,调整生化系统、二沉池的运行工况,增加化学除磷药剂及混凝药剂投加量,增大污泥脱水的投药比,延长设备的运行时间,必要时投运备用设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可能在不增加设施和设备的情况下消除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引起的对出水水质下降构成的威胁,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配合环保监察部门,查找超标污水源,加大《污水排入城县下水道水质标准》的监管执行力度,从源头截流进入污水厂的超标污水。
|